根据豫政〔2014〕84号文件规定,关于河南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和补缴规定,分为以下四个部分。第一、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截至目前,安徽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110元。对65岁及以上参保城乡老年居民予以适当倾斜,加发高龄基础养老金。对累计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参保人员,另行增发缴费年限基础养老金,每超过一年,增发标准最低为每人每月2元。
首先要说的是,职工养老金是不能一次性补缴的,因为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参保的职工不能通过一次性补缴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除非参保人在2011年7月首次参保缴费后,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不足15年情况下再续交5年,如果还不够社保最低缴费年限,才被允许一次性补缴到15年。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解读》,具有江苏省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根据陕政发〔2014〕25号文件规定,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根据我多年社保工作的经验来分析,应该是没有这样的政策的,最好到当地社保部门去咨询一下,不要到时被骗了还不知道是怎么被骗的,本来农村老人就没有多少钱,如果自己省吃俭用的几万元被骗走了,那对老人打击就大了。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12月13日消息(记者 袁玉龙)为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海南广播电视总台、海南省融媒体中心(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联合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推出“关于社保那些事·你问我答”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