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马青近日,四川省卫健委发布通知,新版《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将于2023年2月15日起施行。细看新《办法》,亮点颇多,比如取消了对登记对象是否结婚的限制条件,将生育登记的重心转移到生育意愿和生育结果上来。
生育医疗费用报销“零门槛”;今年及以后出生的新生儿,3岁以内(含3岁)由财政全额资助参加我省城乡居民医保,实现新生儿出生即参保;辅助生殖纳入医保……7月17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新闻发布会之医保积极支持生育政策新闻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