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决定自2022年11月5日13时起,将鹿泉区获鹿镇蓝湾半岛小区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中风险区,采取“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等管控措施,其他区域风险等级不变。
关于调整新冠肺炎风险区域的通告。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实现科学精准防控,切实保障辖区内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决定自11月10日9时起,将长安区谈固街道建明小区、银龙南区、瑞城E区、金谈固小区、瑞景华庭小区、华宸怡园小区、谈固新村,高营镇富瀛苏园小区、龙溪城小区、瀚唐小区、西古城小区,长丰街道秋景怡园小区,桃园镇北部时光小区、柳辛庄旧村,阜康街道栗新小区、自由港、鑫利时间国际;
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实现科学精准防控,切实保障辖区内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决定将桥西区部分风险区域进行划定、调整,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划定高风险区。
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实现科学精准防控,切实保障辖区内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决定对石家庄市长安区部分风险区域进行划定、调整,其他区域风险等级不变。
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实现科学精准防控,切实保障辖区内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有关规定,经专家研判,决定自11月17日起将部分风险区域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实现科学精准防控,切实保障辖区内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有关规定,结合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居住地、活动轨迹、停留时间等因素,经专家研判,决定将裕华区部分风险区域进行划定、调整,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划定高风险区。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实现科学精准防控,切实保障辖区内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决定将桥西区、新华区、新乐市部分区域划定为高、中风险区,其他区域风险等级不变。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实现科学精准防控,切实保障辖区内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决定将长安区、新华区、桥西区部分区域划定为高、中风险区,其他区域风险等级不变。
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实现科学精准防控,切实保障辖区内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有关规定,结合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居住地、活动轨迹、停留时间等因素,经专家研判,决定将桥西区、长安区、裕华区、新华区、栾城区以及鹿泉区,共50个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其他区域风险等级不变,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1.桥西区留营街道东简良旧村,良兴美嘉城30、31号楼;
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实现科学精准防控,切实保障辖区内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决定将桥西区部分风险区域进行划定、调整,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划定高风险区。
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实现科学精准防控,切实保障辖区内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决定自11月13日起,对石家庄市长安区部分风险区域进行划定、调整,其他区域风险等级不变。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决定自2022年9月5日24时起,将桥西区、裕华区、平山县部分区域风险等级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桥西区28个高风险区调整为中风险区。
截至8月28日,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区在全员核酸检测筛查中发现多例阳性人员,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实现科学精准防控,切实保障辖区内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决定将桥西区、裕华区部分区域新增划定为高风险区;
关于划定新冠肺炎风险区域的通告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实现科学精准防控,切实保障辖区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决定将新华区部分风险区域进行划定,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将大郭街道百岛绿城小区,大郭旧村,大郭新村20号楼1单元,大马村旧村、水域南岸东区、水域南岸西区,国源和天下小区,聚和苑小区,康馨花苑小区,康庄小区1号楼2单元、8号楼1单元,生态街百世汇通物流2号院,水印城小区1号楼1单元、5号楼1单元,阳光苑2号楼1单元,依水佳苑一期2号楼,颐达二区2号楼2单元,于底城中村改造项目工地,于底小区,岳泰明珠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