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小轿车撞飞电动车扬子晚报网5月20日讯(通讯员庞成功记者梅建明)近日,南京江宁禄口交警中队接到一起警情。报警人称,在该中队辖区飞天大道与华商路路口,有一辆小轿车右转与直行的两轮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受伤。接到报警后,该中队立即指派民警前往现场处置。
图为事故发生的现场扬子晚报网5月17日讯(通讯员江公宣记者梅建明)近日,南京江宁湖熟交警中队接到报警,称在辖区周岗齐尚街上,一辆小型轿车在进行左转调头操作时,与直行路过的一辆两轮电动车发生了碰擦。接到报警后,该中队立即安排警力前往现场处置,轿车驾驶员王某向民警描述了当时的情况。
12月28日上午11时许,上海市虹口区广粤路发生一起货运车与电动自行车相撞事故。民警在处置时,除了双方当事人以外,却还找到了另外一方,并认定其同样负有责任。当天上午11时,虹口区广粤路一辆货运车撞上了一辆电动自行车,造成电动车骑车人王先生倒地受伤,车辆也有损坏。
一辆电动自行车竟然打算从封闭的国道入口驶出此时一辆黑色轿车正快速进入匝道究竟发生了什么?请关注一路平安融媒专栏 | 以案说法染血的超速FM101.1《一路平安》近日播出事发地点:江苏扬州事故还原这起交通事故发生在今年上半年。
北京交警发布通报:2024年3月19日19时40分许,一辆小客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驶入东城区宽街路口非机动车道,并与多辆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多人受伤。事发后,警方第一时间开展工作,驾驶员已被控制,伤者均已送医救治。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来源:南国都市报 6月13日4时54分 在海口市龙华区金龙路 万利隆酒店路段机动车道上 一辆电动自行车 与一辆小型轿车 发生碰撞事故 致使电动自行车上的2人受伤经海口公安交警 进一步调查发现 事故中两车的驾驶人都属于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上的2人 都没有佩戴安全头盔 目前此事故正在进
N海都全媒体记者 毛朝青 文/图10月8日18时40分左右,福州市民张先生通过海都热线968880报料称,鼓楼区东浦路五四路琴亭高架桥附近,一辆电动自行车与面包车相撞,现场有人受伤。记者赶到现场看到,电动自行车骑手倒在地上,一直喊腿疼,随后被120救护车接走救治。
江苏南通市一辆电动自行车违章驶入机动车道,与机动车发生碰撞,造成骑车人和驾车人死亡。日前,南通海安市法院公布了该案的裁判结果,认为《道路交通安全法》虽然对非机动车驾驶人造成机动车损害应否承担赔偿责任没有明确规定,但并不当然免除非机动车方的赔偿责任。
扬子晚报网4月11日讯(通讯员 张爱国 记者 梅建明)大货车因车身较大,存在着多个盲区,因此,不管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在路上遇见大货车时,一定要远离它,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大货车车身重、制动距离长,还存在着无法避免的视野盲区,一不留神就会被带上,轻则伤,重则亡。
图为两车相撞的现场扬子晚报网1月17日讯(通讯员 朱畅 记者 梅建明)近日,南京江宁南站交警中队接报一起警情。报警人称,在该中队辖区双龙大道转盘处,发生了一起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相撞的交通事故。接到报警后,南站交警赶至现场,发现一辆电动自行车躺在路中间,旁边是一辆紫色小轿车。
所谓“鬼探头”,就是当车子在路上行驶时,突然从视线盲区“冒”出来车辆或者行人,这突如其来的“相遇”往往让人猝不及防、来不及作出反应,而发生意外。近日,在南通市海门区三星镇一条车流密集的道路上,一辆电动自行车“鬼探头”式从车流中穿行,被小轿车撞倒、驾驶人受伤的交通事故。
提起“鬼探头”,车主们肯定不陌生。当你开着车在路上行驶时,突然从视线盲区蹿出来人或车辆,根本来不及做出有效的反应,这突如其来的“相遇”让“老司机们”也防不胜防。近日,在江门新会一条车流密集的道路上,一辆电动自行车“鬼探头”式从车流中穿过,被小轿车撞倒驾驶人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