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已实施2个多月对你有影响吗?来听听他们怎么说↓↓↓“‘双减’之后的周末,我会带孩子去科技馆、博物馆、赏花踏春,在‘玩’中学习。”家长张女士说,教育是学校、家庭和社会融为一体的系统工程,家长在教育过程中,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家庭教育是教育的开端,关乎未成年人的终身发展和家庭的幸福安宁,也关乎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稳定。1月9日,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办法》,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讲座上,法治副校长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制定的目的和意义,向同学们讲述了在培养青少年过程中需要家庭、国家、社会等多方面的支持,并通过讲述典型案例,提醒同学们在生活中要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避免身陷危险。
来源:中国青年报 什么样的家庭可以称得上“好家庭”?什么样的家庭教育是“理想的家庭教育”?这是摆在父母面前的一道现实考题。有的家长花费几千元甚至上万元报名“家庭教育培训班”,有的家长千方百计“寻医问药”,希望家庭和谐、孩子学业有成。实际上,家庭教育不仅是“家事”,更是“国事”。
近日,为推动家长整体素质和家庭教育质量的持续提升,为青少年创造更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多地纷纷成立家长学校。例如,青海西宁启动中小学家庭教育宣传月,成立西宁家长成长学院;四川成都构建独特的“总校+分校+子校”三级体系,打造家门口的家长学校。
家校社协同育人是建设教育强国的重要要求,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支撑。近年来,各地大力推进家校社“教联体”建设,落实学校、家庭、社会各方育人责任和相互协同机制,增强协同育人共识,提升协同育人实效,对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发挥重要作用。
在“教联体”育人主体中,家庭身份特殊,它既是教育的主体,又是学校和社会指导、支持、服务的对象。因此,在“教联体”建设中,如何通过多方协同,有效提升家长参与家庭教育的积极性和有效性,对于促进儿童青少年健康成长、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具有重大意义。
近日,雷山县第二中学向社会发出了 2025 年度首份未成年人家庭保护督促指导函,标志着该校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迈出了重要且具有深远意义的一步。 在教育实践过程中,雷山县第二中学发现部分学生存在逃课现象,经深入调查,背后根源直指家庭教育的缺失与监护人职责履行得不到位。
按照“专业选派+特色选派+就近选派”原则,家长“点单”,社区“下单”,指导服务中心“派单”,家庭教育特派员“接单”,县级及以上妇联“评单”,精准有效地把优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送入千家万户。【点评】开讲座、办沙龙、一对一辅导,林宇婷的授课对象由学生变成了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