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起统计工作,大伙儿脑海中是不是直接掠过一串串数字?说起《统计法》,可能有人会纳闷,这居然还跟普通人群相关?12月8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活动在成都市武侯区委党校举行。1983年12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顺利通过。
新华社北京9月13日电(记者潘洁)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13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统计法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在保持现行统计法制度框架基本不变的基础上,此次统计法修改围绕强化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责任、加强统计监督、提高统计科学性等方面,新增加3条、修改21条。
21世纪经济报道见习记者周頔 北京报道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这是统计法自1983年颁布,1996年、2009年两次修改以来的第三次修改。
11月29日,上海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长宁区人民政府共同举办上海市“深入学习领会新修改《统计法》 增强领导干部统计法治素养”工作会议暨统计法治宣传月启动仪式。活动现场。上海市统计局供图启动仪式上,国家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毛盛勇围绕新修改的《统计法》进行了专题解读。
新京报讯(记者姜慧梓)在9月14日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总经济师刘爱华解读昨天通过修改的《统计法》表示,此次修改围绕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解决统计造假等突出问题,对相关制度进行了修正。
【大河财立方消息】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统计局,9月13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决定》。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社会法室、国家统计局负责人接受了记者采访,介绍了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