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7月10日电 《中国证券报》10日刊发文章《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公布》。文章称,7月3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第762号国务院令,公布《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保护投资者以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私募基金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023年2月24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了修订后的《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及其相关配套指引,自2023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自发布以来,私募行业内包括私募管理人、律师事务所等服务机构都在围绕新规展开研究和热烈的讨论。据悉,此前私募基金登记备案已向新规靠拢。
文章来源 | 房山检察为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大力宣传《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增强人民群众守法用法意识,房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服务e站联合北京基金小镇投资者教育基地,聚焦养老诈骗、投资理财等重点领域,推出“防非防诈,检察官有话说”系列普法教育视频,以私募基金投资为例,普及金融知识,
【同一实控人下的私募证券基金 持有单一股票不得超过流通股票30%】财联社4月30日电,4月30日发布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规定,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的自有资金、管理的所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担任投资顾问的资产管理产品合计持有单一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不得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