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3月29日讯(记者张轶 通讯员郑雅曼)“现在这套房子正式移交给你!”3月20日,执行干警陶健将房屋的钥匙交到了房屋买受人李明(化名)的手中。“终于收到房子了,接下来装修完就可以入住了。”李明激动地接过钥匙,并在确认书上签下自己的名字。
近日,北京四中院执行局十余名干警前往位于朝阳区的一处商业楼宇进行强制腾退工作。该商业楼宇内的11套不动产此前为北京某公司所有,因该公司未能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上述不动产作为公司责任财产被司法拍卖,贵州某公司以最高价成功拍下。
“反正我这房子也没人买,你们想拍就拍!”“就这点钱法院也不值当跑一趟”……许多被执行人抱着侥幸心理企图逃避执行,却是将“小事”拖成了“大事”。近日,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法院组织20余名执行干警,对一处法拍房屋进行强制搬迁,打破被执行人侥幸心理,成功执行完毕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极目新闻记者 邱睦通讯员 陈永铧实习生 罗裕琛“现在这套房子正式移交给你!”执行员李红将房屋的钥匙交到了房屋买受人梁田(化名)的手中。梁田激动地接过钥匙,并在确认书上签下自己的名字。1月11日下午4点半,经过大半天的腾退行动,历时三年的法拍房腾退案顺利执行完毕。
导读:最高人民法院2021年12月21日对外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执行权制约机制 加强执行监督的意见》明确,拍卖财产为不动产且被执行人或者他人无权占用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负责腾退,不得在公示信息中载明“不负责腾退交付”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