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根据2024年11月修订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增加2天,其中春节、劳动节各增加1天。
在2025年,各类假期的规定及相关待遇问题成为了公众关注的焦点。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对生活质量的重视,假期政策的变化逐渐反映出国家对劳动者权益的愈加重视。这篇文章将详细解读各类假期的规定与相应的待遇,希望为大家提供清晰的信息参考。
元旦:1月1日(周三)放假1天,不调休。 春节:1月28日(农历除夕、周二)至2月4日(农历正月初七、周二)放假调休,共8天。1月26日(周日)、2月8日(周六)上班。清明节:4月4日(周五)至6日(周日)放假,共3天。 劳动节:5月1日(周四)至5日(周一)放假调休,共5天。
近日,省内外一些学校发布春假、劳动节假期的消息,其中,有学校春假、劳动节放假调休,共9天!你羡慕了吗?日前,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发布了2024-2025学年校历今年该校春假时间为2025年4月26日-2025年5月4日共9天!▼▼▼(点击查看原图)除了厦大嘉庚省外一些中小学也放春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