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领域常见的非法集资手段主要有两种:一是预付费经营模式,推出赠送课时优惠,即学员需一次性预交一定的学费,或者购买课时套餐,交的钱越多,赠送的课时越多,甚至承诺到期返还本金;二是打着投资理财的旗号,推出教育培训等相关投资项目,承诺高额回报,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连日来,有关教育培训制造焦虑、教育培训乱象的话题持续引人关注。在刚刚过去的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重庆谢家湾小学校长刘希娅在谈到如何规范教育培训管理时表示,“课外培训广告铺天盖地,‘找一线名师,学解题大招’‘想要好成绩,就找好方法’等广告词充斥耳中。
2023-11-26 12:07来源:法治日报 链接已复制字体:小大近年来,随着“双减”政策落地,许多学科类培训已逐渐退出教育培训市场,但“素能强化”“综合发展”等项目却成为越来越多校外教培机构的“主攻”方向,受到家长和学生们的青睐。与此同时,涉及教育培训的纠纷也频频发生。
鲁法案例【2025】135教育培训服务涉及到的社会面广,不同年龄阶段的人群均会涉及到相应的教育培训服务。当学员已经享受了相应的教育培训服务后,能否以教育培训机构无相应资质为由,要求教育培训机构返还相应的培训费用?一起看下面这起案件。(图源网络 侵删)案情简介小段系某中学学生。
交汇点讯 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全面推进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持续开展校外培训市场秩序专项治理,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校外培训机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8月11日,该局公布2起典型案例。
3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涉预付式消费典型案例,其中“黄某诉重庆某公司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值得关注。示意图 资料图片据悉,2020年4月3日,黄某与重庆某公司签订培训合同约定,黄某自2020年4月19日至2021年4月18日在重庆某公司处接受舞蹈培训,培训费3000元。
2025年3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涉预付式消费典型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陈宜芳、民一庭副庭长吴景丽、民一庭二级高级法官谢勇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今天,“程序员盗四川各地学生信息挂外网售卖”一事相关话题冲上热搜,引发关注。2024年上半年,李女士的日常生活频繁被各种推销电话所打扰,而这些电话竟然都跟她正在上初三的孩子有关,电话那头的所谓客服人员对她孩子的基本情况非常了解,信息泄露的源头到底在哪儿?
随着“考编热”兴起不少教育培训机构打着“不过包退”的旗号吸引考生但当考生没有通过考试要求教育培训机构退款时却关卡重重案情回顾为顺利通过省级公务员录用考试,2021年,王某来到某教育培训机构咨询,在某教育培训机构的介绍下,王某决定报名其开设的“不过包退”班,双方签订《培训服务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