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布调整2023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的相关政策,自2023年7月1日起,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21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调整为2022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不得低于2180元,最高不得超过26451元。
原标题:本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主题)从7月1日起施行(副题)今晚报讯(记者雷风雨)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昨天发布通知,调整2024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从今年7月1日起施行。
中证网讯(记者 董添)7月27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发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其中提到,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应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6个月、近6个月连续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未发生断缴。
27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发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要求,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我市实际,现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通知如下:一、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应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6个月、近6个月连续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未发生断缴。
【首付再下调!天津公积金拟出新规】近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告,拟将我市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由30%下调至20%,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40%下调至30%。征求意见时间为2月18日至2月26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支持职工合理住房需求,结合我市实际,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出台《关于调整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加大我市对租房提取公积金职工的支持力度以及对多子女家庭租房和购买首套住房的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