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酒醉驾最新检验标准发布”的消息刷屏,引发关注。很多人有疑问:新标准发布是否代表酒驾、醉驾的判定标准发生了改变?国家标准全文公开系统截图新标准有什么变化?新检验标准以血液中乙醇的含量检验为例:饮酒驾驶为0.20mg/mL,驾驶员血液中乙醇含量大于或等于0.
为了应对醉驾入刑以来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2023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出台《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于2023年12月28日起施行。如今,《意见》已实施一年有余,效果如何?还有哪些问题需引起注意?
今天,12月28日开始,《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也就是我们俗称的“醉驾处罚新规”正式实施。《意见》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近日联合发布,相比此前的相关规定,《意见》做出的哪些调整需要格外注意,一起来看。
近日,“酒醉驾最新检验标准发布”的消息刷屏,引发关注。很多人有疑问:新标准发布是否代表酒驾、醉驾的判定标准发生了改变?国家标准全文公开系统截图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对此做出标准解读,表示这一标准不涉及“酒醉驾”判定。
央视网消息:最高人民检察院8月6日首次发布醉驾处罚新规实施以来的办案数据。今年上半年,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危险驾驶罪17.1万人,较往年同期大幅下降。今年1月至6月,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危险驾驶罪17.1万人,同比下降38.
自2023年底,“两高两部”出台《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以来,今年1月至6月:●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危险驾驶罪17.1万人,同比下降38.7%,达到2021年以来同期最低;●醉驾犯罪占刑事案件的比例从2022年的31.9%下降至15.6%。
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明确,醉驾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定罪免刑;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 “司机一滴酒,亲人两行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数据,从2019年起,在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以及人民法院审结的刑事案件中,危险驾驶罪占比首次超越盗窃罪,位居第一。其中,绝大多部分是醉酒危险驾驶犯罪。
郑州市交警在进行夜间查处酒驾(资料图)□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邵可强 实习生 张莫晗 文 河南交警供图昨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试行)》公布。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司法部高检发办字〔2023〕187号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意见》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司法厅(局),解放军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军委政法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