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大牌的羽绒服到手就降价,上海市民沈先生于是想根据“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来退货退款,谁知,旗舰店却称沈先生退回来的羽绒服非其店铺商品。瞬间,此事成了“罗生门”,沈先生只能将商家诉至法院。日前,松江法院审理了这起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