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经营性物业贷款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细化了经营性物业贷款的管理口径、期限、额度、用途等要求,有助于指导商业银行依法合规开展相关业务。
1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经营性物业贷款管理的通知》。其中提出,商业银行要根据承贷物业经营状况、评估价值,以及借款人及其集团公司的偿债能力、信用状况、担保方式等因素,合理确定经营性物业贷款额度。
中证网讯(记者 彭扬)1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经营性物业贷款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细化经营性物业贷款的管理口径、期限、额度、用途等要求,指导商业银行依法合规开展相关业务。
为充分发挥经营性物业贷款作用,满足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经营性物业贷款管理的通知》,细化经营性物业贷款的管理口径、期限、额度、用途等要求,指导商业银行依法合规开展相关业务。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1月24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情况。会上,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介绍,对于金融行业来说,防控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
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海颜)1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经营性物业贷款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商业银行要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性物业贷款业务。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1月24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透露,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将联合发布文件,完善经营性物业贷款政策,支持房地产企业发展,扩大资金使用范围,改善房企流动性状况。他表示,该政策将在今天或明天发布。
据证券时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1月24日透露,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将联合发布文件,完善经营性物业贷款政策,支持房地产企业发展,扩大资金使用范围,改善房企流动性状况。他表示,该政策将在今天或明天发布。
1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经营性物业贷款管理的通知》。《通知》指出,商业银行要根据承贷物业经营状况、评估价值,以及借款人及其集团公司的偿债能力、信用状况、担保方式等因素,合理确定经营性物业贷款额度。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经营性物业贷款作用,满足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1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经营性物业贷款管理的通知》。
财联社1月25日讯(记者 李洁)随着监管层持续提出加大房企融资支持力度,房企资金面压力有望得到缓解。1月25日,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肖远企表示,近一段时间以来,我们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从房地产市场供需两端综合市场,不断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国务院新闻办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在回答提问时表示,近日,人民银行将联合金融监管总局出台完善房地产企业经营性物业贷款的有关政策,支持优质房企盘活存量资产,扩大资金使用范围,改善流动性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