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上午9:30,威海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书记、局长李世良,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松介绍《威海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实施细则》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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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闪电新闻】齐鲁网·闪电新闻2月12日讯2月12日,聊城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聊城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内容。发布会上,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监管科科长王斌就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住所(经营场所)监管方面的工作安排作介绍。
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李梦瑶日前,海南省市场监管局起草《海南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代拟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降低创业成本,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编者按:为深入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强化模式创新和数字赋能双轮驱动,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大众网联合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审批服务部开设“一分钟政务”专栏,通过通俗易懂的方式宣传高频业务办理流程,以系列政策解读小视频形式,为办事群众提供简洁易懂的线上指导,更好地服务经营主体发展。
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46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7号)等有关规定,经充分调研并结合我省实际,组织修订了《福建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
福建省新修订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放宽准入条件 激发市场活力东南网8月5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林智岚) 8月4日,记者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新修订的《福建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7月30日印发。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2024〕9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现将修订后的《福建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