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8月25日消息日前,国务院颁发《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将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副主任盛荣华表示,《条例》并不是针对外贸以及境外上市而出台的,是围绕保障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维护网络安全。
8月17日,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正式发布,自9月1日起施行。还有专家指出,条例除了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提出了相对于一般运营者更高的安全责任义务之外,还在多个方面建立了制度性途径,要求保护工作部门、国家网信部门、国务院公安部门,与运营者一道,直接参与到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日常保护工作之中。
新华社北京8月17日电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是经济社会运行的神经中枢,是网络安全的重中之重。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于2021年9月1日正式施行。该条例对于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维护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具有重大意义。那么,什么是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如何界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怎样做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一起来了解。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将于9月1日起施行。《条例》作为《网络安全法》的重要配套法规,确立了中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的具体要求,明确界定了保护范围和对象、监管主体、责任义务、保障和促进举措及法律责任,推动国家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建设进入新阶段。
随着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经济社会各领域的广泛应用,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务、能源、交通、水利、金融、公共服务等重要行业和领域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已经成为经济社会运行的神经中枢,其安全保护成为网络安全防护的重中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