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国务院修订了《农药管理条例》,将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统一由一个部门管理,理顺了管理体制,完善了农药登记、生产、经营等管理制度,特别是新设立了农药经营许可、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认定、农药委托加工与分装等制度,保障了农药质量、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随着农业的快速发展,农药已经成为农业种植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一种生产资料,但是是药三分毒,长久的使用农药,给人们的安全也造成影响,因此一些毒性比较高的、残留时间比较长的农药,开始被相关部门明令禁止或者限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