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Z公司承揽甲市某公路工程项目,为与业主方搞好关系,请求张某对其多多关照,Z公司该公路项目指挥部指挥长彭某、财物总监王某,从2010年至2013年间,先后以拜年、拜节或感谢费的名义送给张某人民币25万元。
根据《纪检监察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规定》规定,“对被审查调查人自述违规收受的财物,因证据缺失等原因纪检监察机关未认定为违纪违法所得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的规定予以登记上交”,由此从制度层面明确了因证据不足等原因对不能认定违纪违法所得的财物作登记上交处理的情形。
主旨提示这是一起有亲属关系的人之间行受贿的案件。案情回顾鲍某,中共党员,某私营企业法定代表人。赵某(另案处理),中共党员,中国工商银行A支行(以下简称工行A支行)信贷管理部原总经理,也是鲍某堂哥的女婿。
男方向女方出具赠与协议一份,载明“由于女方购买房屋资金不够,我自愿赠送女方240万人民币在女方购房付款时,一次性转账到女方账上,或者按女方要求转到其他账号,该赠与为无条件赠与,赠与行为一旦履行完毕不可撤销”。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刘一霖特邀嘉宾 高文惠 青海省纪委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主任 王美月 吉林省长春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 孔晓曼 浙江省嘉兴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 现实中,有少数党员干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将礼尚往来变成“利尚往来”,顶风违纪,收送礼品、礼金等财物,
一、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参考案例1.关于彩礼与恋爱赠与的区分认定——郑某诉施某婚约财产纠纷案【案例要旨】判断某笔款项是彩礼还是恋爱期间的一般赠与,主观上要看双方是否以结婚为目的,客观上要考察支付款项类型、支付方式是否具有习俗性、给付财物的数额、给付方经济状况等因素。
新京报讯(记者 张静姝 通讯员 谢银艳)潘先生与汪女士于2019年相识,2020年确认恋爱关系并同居。恋爱期间,潘先生为汪女士购买了显示器、名牌鞋等物品,并进行房租、生活费等转账。二人分手后,潘先生要求汪女士返还上述钱物未果,诉至法院。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宁波海关:我近期想从国外海淘一些自用物品回国,国外亲戚日常也会邮寄物品赠予我。听说最近进境邮递物品限值提高了,请问都有哪些新规定?另外还有哪些申报注意事项?宁波读者 杨先生杨先生:你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