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荔枝新闻微博 近日,江苏一男子酒后野泳,被困淤泥地带、进退不得,辖区消防接警后,火速赶到现场救援。消防员一边驾驶冲锋艇,一边启动无人机搜索,很快找到了该男子,并立即向他投放救身衣。在救援人员的帮助下,男子被成功救上冲锋艇,此时他因长时间浸泡在水中,已出现了失温症状。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菲菲 记者 顾潇)最近气温骤升,扬州一男子竟在酒后到河里野泳,没想被困在淤泥当中,幸亏被附近茱萸湾动物园的工作人员发现后及时报警。消防救援人员出动了无人机和冲锋艇,成功将该男子救上了岸。
凌晨时分,几名十八九岁的年轻人结束了酒局,之后来到江边,其中两名小伙脱掉衣服,随后下江游泳,结果两人不幸溺水身亡……这是去年夏天发生在四川广安境内的一起悲剧。事后,其中一死者鞠某的家属将当晚一起喝酒的另外4名同伴起诉至法院。
2月6日下午,田家庵区法院曹庵法庭审理了一起关乎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案件,整个事件令人惋惜。小陈与被告小张、小李是朋友关系,2022年7月13日下午,两被告相约与小陈吃饭聚会,席间三人相谈甚欢,小陈和小李也喝酒助兴,时值夏日天气炎热,饭后三人决定去游泳解暑,未饮酒的小张开车载着小李和小陈到某湿地公园游泳,到地方后小李因饮酒过多身体不适未下去游泳,胆大的小张和小陈不假思索的下去游泳,期间小陈不幸溺亡,造成无法挽回的悲剧。
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9月14日讯 炎炎夏季,四名好友聚餐后去江中游泳,其中一名不幸溺亡,三名同伴是否需要承担责任?9月14日,记者从武汉市汉阳区法院获悉,在一起生命权纠纷中,认定3名同伴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共同赔偿死者家属10万余元。李峰、张明、王利、艾武四人系好友。
现代快报讯(记者 徐晓安)天气渐热,为了避暑纳凉,许多人选择结伴到野外河流、水库、湖泊游泳、捕鱼,如果遇到危险,救援不及时,常会导致溺亡事故发生。当事故发生,同行者是否需要承担责任?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官方公众号上发布了两起因野游溺亡引发的案件。
高考结束,暑期临近又到溺水事故高发期大家要格外警惕高考后“野泳”溺水多发!与水相关的八大青少年常见危险行为不想悲剧发生这些青少年常见危险行为要知道↓↓1到野外开放性水域捉鱼、摸螺等。2在水里或水域周围与同伴打闹。3进行水上活动时不穿救生衣。4在雷雨天气游泳。
国庆长假,市民群众涉水游玩时在安全方面要注意什么?9月29日,福建海事部门为市民支招。据介绍,下海前要注意观察潮水及海浪变化,尽量不在高潮或退潮时下海,以免往回游时体力消耗过大而发生意外。大雾、雷雨天气等恶劣天气时不宜下海,以免发生迷路、雷击等意外。
眼下正值高温酷暑时期,不少柳州市民都喜欢到柳江河玩水、游泳,不过一些危险行为却存在诸多隐患。8月20日晚,柳州海事局柳江海事处海巡10658船夜巡柳江河,就劝离了不少违规到柳江航道玩水、游泳以及不戴救生设备游泳的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