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土地管理法>依法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经县政府同意,拟征收侯村乡石城村部分集体土地,并编制了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一、拟征收土地的四至范围:侯村乡石城村,具体范围以实地调查放线为准。
日前,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山西省土地征收程序规定的通知”。通知称,《山西省土地征收程序规定》已经山西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已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本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2023年12月15日,山西省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晋政地字〔2023〕612号批准征收大盂镇大盂村、凌井店乡凌井店村2个乡镇2个村集体土地7.0936公顷。
本报讯(记者赵晓燕)阳曲县范庄村村干部虚报征占地面积,从而套取国家补偿款。近日,阳曲县法院对该案进行公开宣判,依法判处被告人范某某、甄某有期徒刑7年,判处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6年6个月,分别判处杨某、范某、杨某某、张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
泥屯镇关于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认定流程调整的公告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山西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晋政办发〔2024〕33号)有关规定,现将我镇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范围调整如下:一、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凡具有本省户籍、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登记失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