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3・15”又来了!“3・15”的来历“国际消费者权益日”(Word Consumer Rights Day)是每年的3月15日,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
又是一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这是一个为消费者权益而发声的节日,也是一个加大力度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日子。无论是“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的霸王条款,还是让人“投诉无门”的三无产品,让我们对这些说不!
图源视觉中国每年3月15日,都很“热闹”。商家们如坐针毡,媒体们揭黑曝光,消费者们吃瓜看戏。“315”是干什么的?1983年,国际消费者协会把每年的3月15日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世界各地的消费者及有关组织都要举行各种活动,维护自身的利益和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