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保障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平等享受义务教育入学权益,依法保障随迁子女入学机会公平,规范义务教育入学秩序,本着“优化入口、稳妥改革”的原则,苏州市教育局修订出台《苏州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管理办法》(苏教规〔2025〕1号),主要对市区积分入学申请条件进行了
苏报讯(记者 夏禾)《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细则(试行)》(下称《细则》)明年1月15日起施行。昨天,苏州市教育局召开媒体通气会,对前天发布的《细则》的背景、意义与特点进行了解读。
根据《苏州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管理办法》(苏教规〔2024〕1号)文件要求,经各区政府(管理委员会)和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2024年苏州市区积分入学分区(片区)准入排名资格线及积分入学起始年级可供公办学位数17037个(其中公办小学一年级9358个;公办初中一
根据《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管理办法》(苏教规[2024]1号)文件要求,2024年苏州市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包括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工业园区、高新区。具体申请时间3月1日——5月31日(节假日除外)。
昨天(2月27日),苏州市教育局公布2023年苏州市区可供积分入学随迁子女开放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及服务区域,并对大家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相关解答。苏州市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细则仅限市区范围,适用于苏州市区(包括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工业园区、高新区)。
今天起进入3月又有一批新规将开始施行涉及苏州积分入学政策调整个人所得税汇算、新能源汽车年检等一起来看01全 国02江 苏守护地下“生命之源”《江苏省地下水管理条例》3月1日起施行,对江苏地下水的调查与规划、节约与保护、超采治理、污染防治等作出规定。
2023年苏州市区义务教育阶段积分入学准入排名资格线及可供公办学位数公布根据《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法》(苏府规字〔2020年〕15号)、《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细则》(苏教规〔2020〕1号)文件要求,依据《关于积分入学有关操作办法有关说明的通知》(苏
明天(3月1日)起又有一批新规将开始施行一起来看看吧↓↓↓苏州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苏州市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3月1日起施行,包括完善残疾预防和康复工作机制、健全残疾预防工作体系、保障康复服务有效供给等。
为贯彻落实《2023年苏州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2023年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工作意见》关于2023年苏州工业园区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入学入园招生政策园区教育局对社会关心关切的问题给出了解答一起来看!01园区义务教育阶段地段生是如何认定的?
为深入推进企业外来用工子女入学便利化改革,贯彻《苏州市企业外来用工子女入学便利化改革实施方案》精神,全力保障企业外来用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做到“市民化待遇、人性化管理、亲情化服务”,园区教育局通过强化入学保障、完善服务体系等工作,全力保障企业外来用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根据《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法》(苏府规字〔2020年〕15号)、《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细则》(苏教规〔2020〕1号)文件要求,2023年苏州市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包括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
《2022年苏州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幼儿园、义务教育入学招生相关工作。答:根据《2022年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工作意见》,2022年园区义务教育阶段地段生认定的具体规定如下:1.学生常住户口应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及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
为全力保障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平等享受义务教育入学权益,依法保障随迁子女入学机会公平,规范义务教育入学秩序,本着“优化入口、稳妥改革”的原则,苏州市教育局修订出台《苏州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管理办法》(苏教规〔2025〕1号),主要对市区积分入学申请条件进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