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下称《提取办法》)将于2025年3月1日起实施,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新增停缴且账户封存达规定期限的提取情形缴存人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提出申请一次性提取缴存人账户全部余额:(一)本市缴存职工账户封存满半年且未在异地继续缴存
原标题:有调整!惠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新规来了3月13日,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对购房提取公积金行为进行规范。通知提出,缴存职工以一次性或分期付款(非按揭贷款)方式购买再交易住房(二手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购房满3个月(自不动产权证书签发之日起)。
来源:【中国吉林网】“一人购房,全家帮” 政策来了!中国吉林网获悉, 近日,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对职工购房消费的支持力度,现阶段性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允许职工通过代际互助形式提取公积金减轻家庭购房资金压力。
南方+记者从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下称《提取办法》)将于2025年3月1日起实施。新的《提取办法》有2处新增和2处调整,新增之处分别为:新增停缴且账户封存达规定期限的提取情形,新增同一住房频繁交易、频繁变更婚姻关系限制提取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