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基于经商或居住等需求,租赁房屋的现象非常普遍,但与之相关的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则常被人忽视。其实,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并不是什么新鲜事,早在2006年,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就印发了《广州市个人出租房屋税收管理办法》,明确房屋出租人有缴纳个人出租房屋税收的义务。
个人出租住房相关税费政策。自然人出租房屋,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注意: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