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每天工作12小时,公司称是自愿加班。如今,加班在很多企业已经成为一种常态。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工作的,应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然而,有些公司声称,劳动者是“自愿加班”,这样就可以不付加班费了吗?
本网评论员 郭振清今天,24岁女工刘超男疑过度劳累在宿舍猝死一事引起舆论关注,并冲上热搜。刘超男是一名派遣工。尽管目前关于她的死因并未有法定结论,但其丈夫认为这与她长期夜班有关:刘超男每天从傍晚7点半工作到次日早上7点半。工资条显示,3月份,她的工作时长达323个小时。
9月2日,据网友“伤寒杂病论”爆料,成渝钒钛科技有限公司让员工自愿签署《奋斗者自愿申请书》,做“公司奋斗者”。该公司人事部门发布的文件中写道,“公司奋斗者”需自愿加班,放弃带薪休假,放弃加班费,自己能力不足时接受公司淘汰,并承诺不与公司产生法律纠纷。
深圳巨头带头掀桌子:晚上9点必须下班!大疆员工懵了:部门主管突然宣布**“非必要不加班,9点准时关灯赶人”!美的更狠,直接18:20锁门清场**,打工人在茶水间泡杯茶的功夫,可能就被保安“护送”出门。网友笑疯:“原来下班也能卷——比谁跑得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