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看得见,摸不着”的NFT数字藏品被热捧,与此同时,与之相关的知识产权争议也涌现出来。未经许可将他人作品制成NFT藏品并售卖,侵害了作者的哪些著作权?近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获悉,该院审结了一起涉NFT数字藏品的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潮水退去,才知道谁在裸泳。”近日,一则“31岁程序员沉迷数字藏品,家中50万积蓄变电子垃圾”的报道引发关注。曾经风靡一时的数字藏品,如今人们开始质疑其真实价值:这究竟是一种投资机会,还是在收取“智商税”?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近两年来,数字藏品NFT交易成为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话题之一。数字藏品NFT交易,是将以数字化形态存在的藏品通过非同质化通证(Non-Fungible Token)的方式进行交易。
近日,王某诉海南链盒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链盒公司”)侵害其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由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王某上诉,维持原判。值得注意的是,该案被认为是人民法院首次在判决中回应了NFT作品转售行为的法律性质以及转售收入是否属于侵权人违法所得的问题。
自2021年下半年以来,元宇宙营销新生,推动了NFT技术应用和数字藏品市场在国内外飞速发展。2022年7月12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上海市数字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规划提出上海将在“十四五”期间支持龙头企业探索NFT交易平台建设,研究推动NFT等资产数字化、数字IP全球化流通、数字确权保护等相关业态在上海先行先试。
近日,知名数字藏品交易平台幻藏因未申报或隐瞒销售,偷税漏税被查,税务局已经责令其补缴相应税款。在某投诉平台上,“幻藏艺术平台“有大量的关于一些关于充值、余额不能提现、虚假宣传充值返现、售卖数字房产地产的投诉,该平台存在涉嫌非法集资行为的先充值后购买、余额提现T+2、没有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编号、售卖元宇宙虚拟数字地块房产等行为。
在国内,无论是大厂还是其他企业运营的数字藏品平台,博物馆馆藏文物都是数字藏品发行的核心来源,博物馆作为授权主体也成为这个行业的一种惯例。数字藏品行业发展两年多以来,数藏圈大浪淘沙,发生了众多变化,但这一条原则被贯彻了下来,并被视为具有中国特色的数藏之路的核心叙事之一。
近年来,文物借助数字藏品“活”了起来;经典戏曲在数字藏品的加持下更深入人心了;一些服饰品牌通过发展数字藏品寻求新机遇……随着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元宇宙概念的“起飞”,数字藏品市场也“飞”了起来,似乎进入了一个万物皆能成为数字藏品的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