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上党区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拟征收韩店街道池里等5村土地安置补偿公告,具体如下: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关于拟征收韩店街道东汉村土地补偿安置公告《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关于拟征收韩店街道东汉村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已于2024年7月29日经上党区人民政府批准,现就拟征收韩店街道东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48条、《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和《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土地管理法〉依法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一、被征收土地位置、利用现状和征收目的。
长治市城区人民政府关于陈桂香户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城征补字(2016)第1号征收人:长治市城区人民政府地 址:长治市城区太行东街66号法定代表人:李国强,职务:区长征收部门:长治市城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征收实施单位:长治市城区人民政府英雄中路街道办事处被征收人:陈桂香,女,身份
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公告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征收位于马厂镇高庄村集体土地共计 2.0780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批准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
为切实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确保征地工作顺利进行,依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 及《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潞州区范围内土地征收储备工作实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净地出让的通知》文件,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予以公告。
一、拟征收范围拟征收范围位于老顶山镇、老顶山旅游开发区和五马街道三个乡镇13个行政村,拟征收集体土地65.6485公顷,其中:老顶山镇朝阳村1.6184 公顷、大天桥村 0.7373 公顷、关村 11.8093公顷、南垂村9.1240公顷、山门村6.0325 公顷、小罗村 1.3
近日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长治市屯留区煤矿开采造成耕地减产补偿试行办法的通知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屯留区煤矿开采造成耕地减产补偿试行办法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综合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成员单位:《长治市屯留区煤矿开采造成耕地减产补偿试行
5月12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了关于《长治市2021年中心城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其中列入长治市2021年中心城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项目59个,2022年实施18个项目,实施面积167.4676公顷。
为加快实施城市更新改造行动,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山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沁县人民政府第35次常务会研究决定,对城市更新改造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征收项目名称沁县城市更新改造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