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矿业界】《贵州省矿山生态修复基金管理办法》出炉明确基金计提以采矿许可证为单位,首次计提的数额不得少于基金总动态投资金额的20%本报讯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近日联合印发《贵州省矿山生态修复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加强矿山生态修复基金规范管
本报太原4月27日讯(记者马永亮)近日,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山西省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明确今后采矿生产项目土地复垦费用预存,统一纳入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进行管理和使用。
山西日报记者任志霞报道 7月10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为完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落实矿山地质、生态等环境治理恢复与监测责任,切实用好全省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专户资金,日前省财政厅结合我省实际印发《关于加强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的通知》,就进一步加强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工作提
国家将压实矿山企业生态保护修复主体责任,推动落实“边开采、边修复”,促进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相协调,助力矿业绿色低碳发展。第一财经记者从自然资源部了解到,《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监管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已开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央广网郑州7月3日消息(记者 彭华)记者从河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获悉,2023年7月1日,《河南省露天矿山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条例》用七章三十五条,对露天矿山的规划管控、综合治理、生态修复、保障监督、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规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部署,积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提高生态系统质量和碳汇能力,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决定支持开展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
来源:【草原云】11月23日,记者从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获悉,鄂尔多斯市创新机制,全链条各环节发力,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和绿色矿山建设,着力擦亮“绿色名片”、体现“生态价值”、锚定“共富目标”,走出一条“向绿而行、依绿而兴、治产融合、共同富裕”的绿色转型发展新路子。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为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提高生态系统质量和碳汇能力,2025年,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继续支持开展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
极目新闻记者 庞正通讯员 李磊 冉欣9月11日,极目新闻记者获悉,近日,湖北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制定印发《湖北省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清零”行动实施方案》,力争通过三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国率先实现生态修复存量任务“清零”。
长江日报-长江网讯(通讯员唐玥 记者高喜明)9月10日,湖北省自然资源厅、湖北省财政厅印发《湖北省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清零”行动实施方案》,力争通过三年左右的努力,在全国率先实现生态修复存量任务“清零”,助力美丽湖北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