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网购手机,收货后拆封包装并激活数据,后因不喜欢手机屏幕显示,要求七天无理由退货,被网络商城平台拒绝。该消费者为此诉至法院。6月18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金山法院”)获悉,近期,该院审结了这起买卖合同纠纷。
苹果公司说设计,生产的数码科技产品,在世界范围内有着极高的市场占有率!从电脑,到手机,平板,手表,耳机……你可能是苹果全家桶用户,也可能是单一苹果产品用户,即使没有任何苹果产品,或许哪一天就可能有着购买的可能。那么今天就告诉你苹果售后那些你不知道的事?
最近有网友邀我回答,苹果Apple直营店和授权店哪个更正规,我告诉他二者都是正规的苹果线下店,只不过只有苹果直营店支持14天无理由退货,线下授权店不支持。此外直营店全国只有40多家,主要分布在各省会或者一二线城市,而线下的苹果授权店数量更多、分布更广。
南都讯记者刘嫚 发自北京 1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为促进消费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加强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消费者通过网络购买商品,有权依法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无需说明理由,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案情】顾女士在某电商平台的一个店铺,购买了一款投影仪。投影仪到货后,顾女士拆开包装试用,却发现投影仪的按钮有卡顿现象,有时候按下去了不能立即弹起。于是,顾女士在平台上申请了“七天无理由退货”,并将投影仪退回店铺。
七天无理由退货被拒绝,原因竟是商品已拆封?近日,消费者陈先生向区消保委反映,在某航空公司在线商城购买了护眼仪,拆封后觉得不合适,故向该商城申请七天无理由退货,但是被商城告知由于包装已经拆封无法支持无理由退货。区消保委收到投诉后迅速展开调查。
七天无理由退货引发的争议、投诉、诉讼近期一波接着一波。七天无理由退货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的一项“反悔权”,指的是消费者通过网络、电视、电话等方式购买商品,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天内可以无理由退货。
扬子晚报网8月17日讯(通讯员 陈红生 记者 万凌云) 《消法》设置的网购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是对消费者“后悔权”的一种保障。然而,记者17日从镇江市消协了解到,一些网店以“商品已拆封”为由,不落实退货责任。“这种做法于法无据。
12月21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高晶晶介绍,此前顾客王先生激活手机后申请退货退款,被销售店铺和网购平台拒绝后又诉至法院,最终,法院支持王先生要求退款退货的诉请,但对王先生要求网购平台承担先行赔付责任的请求不予支持。
网购愈发方便快捷,但在商品详情页中,可能潜藏着商家精心设计的文字陷阱,即商家单方制定的减轻或免除自身责任的“霸王条款”。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