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2月20日消息(记者王燕珍)2月20日,记者从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获悉,海口市于2022年1月5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集中办理过渡期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过渡期电动自行车自注册登记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过渡期满后不得上路行驶,车主可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电动自行车过渡期内上道路行驶的应当悬挂临时号牌并遵守非机动车通行管理的有关规定过渡期满后不得上道路行驶各市县过渡期电动自行车截止时间市县过渡期截止时间海口2025年1月5日至2025年6月30日*根据上牌日期顺延三年三亚2026年12月31日儋州2026年12月31日澄迈2026
南海网2月22日消息(记者王燕珍)近日,海口公安交警发布了过渡期电动自行车办理报废注销指南,不少群众都纷纷致电询问相关情况,2月22日,海口公安交警对此进行解答。交警正在开展交通整治。交警供图1、哪些车需要办理报废注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商务部等5部门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全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关于进一步明确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天津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2025年度清远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实施细则》正式印发了。具体补贴方式和流程都整理好了。个人消费者向销售门店交付并委托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或自行交售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取得旧车回收证明,同时购买符合条件的电动自行车新车后,于2026年1月10日24时前进入“广东粤焕新以旧换新公共服务平台”小程序申报,清晰、完整、准确填报或提交以下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