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环境新闻讯4月16日,宣城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拒绝制“噪”,还“静”于民|致全市排放噪声的单位和个人的一封信》。具体如下:全市排放噪声的单位和个人:文明靠大家,受益你我他。噪声污染作为一种“环境公害”,严重地影响着人们的身心健康和生活质量。
来源:【淮安日报】防治生活噪声 维护城市环境文明行动倡议书广大商户、市民朋友们:为解决噪声扰民等问题,努力营造安静、舒适、整洁的人居环境,不断提升市民的幸福感、获得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淮安市市容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市
来源:【大河网】大河网讯 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噪声污染问题日益严重。为了加强对噪音污染的重视,从2003年开始,每年的4月16日正式确定为"世界噪音日",并希望通过对于噪音污染等相关知识的宣传,能够让越来越多的人了解这个"看不见的杀手"。什么是噪音呢?多大的声音才能称之为噪音?
历史上的城市智能项目往往依赖于较为简单的模型,这在精确度、准确性以及适应不同场景的能力上存在诸多不足。这样的局限性导致过去的智慧城市建设往往只触及表面,仅实现了部分领域的智能化升级,而难以实现整个城市范围内的全面智慧转型。
随着城市的更新和发展,各类噪声扰民问题层出不穷,成为困扰群众的“城市病”。今年6月,我们专项监督组在对12345便民服务平台不满意诉求件分析中发现,一周多的时间里,有20多个诉求件反映某项目工地夜间施工、严重扰民,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
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听的是一份闲适,享的是一份恬淡。但偶尔,“嗞”“轰隆咣当”“动次打次”……一些“看不见的杀手”挑战着我们的身心健康。4月16日是“世界噪音日”。戳视频,让我们剥离噪声,一起感受世界的美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自2022年6月5日起施行。为有效防治噪声污染,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该法将“未依法采取防控措施”“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纳入噪声污染的界定中,是本次修订的亮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