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多名网友发文称,广州市工贸技师学院科教城校区的超市贴出公告称,店内碳酸饮料不面向未满18岁的学生售卖,如需购买需出示身份证。3月14日,一名该校学生向潇湘晨报记者表示,据其了解,该行为是学校的规定,“这周二、周三通知的,班主任说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保护学生身体健康。
大众网记者 王玮玮 青岛报道近年来,学生欺凌现象在校园内时有发生,不仅严重侵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也对校园安全和谐环境构成了威胁。学生欺凌不仅导致受害者遭受身体和心理上的双重伤害,还可能引发长远的心理阴影和社会适应困难。
随着新学期的到来,梨树县人民法院开展了一项特别的活动——法治教育“开学第一课”,旨在增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预防和减少校园犯罪行为,确保学生安全健康成长。在本学期开学第一周,梨树县人民法院孤家子法庭毕红凯法官作为孤家子镇第三中学法治副校长,为全体师生带来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如何依法保护好“祖国的花朵”?3月25日,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召开。《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及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修改情况的汇报拟提请审议。
来源:【人民政协网】人民政协网3月27日电(通讯员 杨延才 加木才)连日来,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政协积极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并围绕校园欺凌情况展开调研。校园欺凌的主要行为有哪些?3月20日,和静县新希望政协委员联络站在县第十二小学开展活动,与同学们交流。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 刘春霞 顾金华/文 吴恺/图9月2日,2024年秋季学期正式开学,广大中小学生重新回到阔别两个月的校园。在“神兽归笼”的同时,部分家长又因为孩子的座位问题开始焦虑:“我们家孩子斜视,坐在旁边的话会不会加剧斜视?
学生在校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责任划分问题,因容易引发家校纠纷而广受关注。近日,媒体公众号推送的几起典型案例,可以给我们一些启示。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日前审理了一起教育机构责任纠纷案件:小李是就读于某中学的初三学生,一次体育课上,他在练习一项球类中考体育项目时摔倒受伤。
近年来,随着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规定的不断普及,在家长、学校、未成年人保护机构等主体的共同努力下,“校园欺凌”现象得到有效治理,但此类事件并未被杜绝,因欺凌行为引发的民事和刑事案件仍时有发生。
来源:中国教育报 为切实提高全省未成年学生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有效预防和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学生犯罪,保障在校未成年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平安校园建设,4月12日,四川省人民检察院与四川省教育厅联合发布了《关于建立十项协作机制 加强未成年学生权益保护的意见》,围绕防范校园欺凌、
11月7日,笔者从清城区龙塘镇获悉,近日,龙塘镇第一初级中学全体师生集中在学校广场,举办2024年秋季学期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学生欺凌宣誓教育活动。龙塘镇第一初级中学举办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学生欺凌宣誓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