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承包方式的不同,《农村土地承包法》将土地承包分为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的承包两大类。为此,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44条规定:“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适用本章规定。”
问:公职人员能否承包或购买“四荒地”?陕西省林草局答复:根据国家政策和现行的林草法律规定,我国目前对承包“四荒地”的人员身份没有法律限制。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及我省的实施意见,国家放手发展非公有制林业,鼓励各种社会主体跨所有制、跨行业、跨地区投资发展林业。
村民在集体荒山私自开荒种植果树,土地被征收时,开荒人有补偿吗?11月11日,记者从淮南市八公山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审结了一起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案件,依法支持开荒人获得地面附着物和青苗损失补偿款。某村村民王某在该村集体所有的荒山上种植果树4.5亩。
自然界形成的土地,在人类社会经济的发展中起到了十分重要而独特的作用,它是人类生产与生活中不可缺少的自然资源,我国土地资源的特点是“一多三少”,即总量多,人均耕地少,高质量的耕地少,可开发后备资源少,这是中国的最根本国情。
掌上春城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即土地承包的主体必须具有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案情回顾2000年1月1日,甲村委会与乙公司签订为期40年的《土地租赁协议》。
中新网新疆新闻9月6日电(罗济民)为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促进现代农业发展,阜康市在保障设施农业合理用地需求的同时,进一步规范设施农用地的使用,多举措加强全市的设施农用地管理,严守耕地保护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