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称,浙江一位网店老板遭遇大量“7天无理由退货”,然而退回来的裙子都无法再次销售,损失近8000元,更是影响了店铺的排名权重。笔者发现,这类事件并非偶发,由于目前一些网购平台将这种“一票否决”的权利交给消费者,卖家吐槽自己遭受损失时有发生。
“七日无理由退货”指哪些商品?《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的“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则作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增强消费能力的重要规则,在网络消费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针对“七日无理由退货”问题,3月14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发布了几个典型案例。
七天无理由退货引发的争议、投诉、诉讼近期一波接着一波。七天无理由退货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的一项“反悔权”,指的是消费者通过网络、电视、电话等方式购买商品,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天内可以无理由退货。
【来源:西湖之声】近日萧山瓜沥派出所接到辖区某知名服装品牌负责人报警公司被人以假货换真货的方式诈骗损失惨重该负责人称 前段时间公司突然收到大量“七天无理由退货”单然而当工作人员打开包裹却发现里面的服装系假货接到报案后瓜沥派出所联合环食药犯罪侦查大队等单位成立专案组开展案件侦破通过
本报讯 (记者周倩)近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结一起涉“七天无理由退货”案件,买家小吴网购商品后申请退货,因其退还的商品存在瑕疵,不仅没得到卖家同意,在其诉至法院后,法院亦驳回了其诉讼请求。小吴在某购物平台上下单购买了一台K歌音响。
消费者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的前提在于其确保退货的商品完好,包括商品能够保持原有的品质、功能、商品本身、配件、商标标识齐全。消费者基于查验需要而打开商品包装,或者为确认商品的品质、功能而进行合理的调试,一般不会影响商品的完好性。
调查动机前几天,一网店店主发视频吐槽称:“电商太难做了,‘六一’儿童节才刚过,就开始大批退货,已经有改行的想法了。”店主说,最近店里被退货的衣服都是“六一”儿童节的表演服,退回来的衣服都已经穿过了,打开包裹一瞬间传来汗臭味,有的衣服上还疑似有口红印。此事引发网友热议。
来源:法治日报 钻平台漏洞成“试穿族” 薅运费险羊毛谋私利滥用“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谁为不诚信买单?记者 温远灏“绝大多数裙子都被穿过了,打开包装后一股难闻的异味扑鼻而来,完全无法再次销售,只能报废。”近日,面对400多件被退回的裙子,浙江金华的网店老板姚先生心痛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