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新闻客户端 评论员 陈江近日,民政部公布的《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和讨论。其中,最引人瞩目的调整有两项:一是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不再需要户口簿,二是取消了婚姻登记的地域管辖规定。
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蔡君彦 通讯员 李政记者从郑州市民政局获悉,5月31日,该局向各开发区民政部门、区县(市)民政局转发了《河南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通知,对扩大试点范围、试点内容等进行明确。
8月12日,民政部公布《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草案包含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档案和补领婚姻登记证等内容,新增了“婚姻家庭辅导服务”“离婚冷静期”等相关内容规定,取消了婚姻登记的地域管辖限制。
来看看两个明显的修改点:1、婚姻登记拟不再需要户口簿--结婚人不需要给出户口本即可登记结婚。想结婚了,但是男女双方工作地离户籍地太远,没法去的,这些人离的再远,过年过节的总得回家吧,顺便就办了,这个举措出了肯定是好,也方便的结婚人群,但是明显对提高结婚人数没用,无非就是把滞后登记的一小批人给提前了,对一年的总量毫无作用。
近日,民政部发布了关于《婚姻登记条例》的修订稿引起了网友们的热议,新规中取消了结婚和离婚登记对户口本的要求,以及地域管辖的限制。简单来说,就是当事人双方拿着身份证去就近的婚姻登记处就能实现“秒结婚”,当然重婚、近亲、年龄还是有限制的。虽然目前还在征求意见中,大趋势就是这样了。
民政部公布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民政部日前公布《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9月11日。这是现行《婚姻登记条例》2003年10月1日正式施行以来的首次修改。相比原条例,修订草案在登记程序上作了较大修改。
8月13日,《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草案)在民政部网站全文公布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修订草案相比原条例,在登记程序上作了较大修改。根据草案的规定,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都不再需要户口簿,也取消了过去对登记的地域管辖的规定。
8月13日,《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草案)在民政部网站全文公布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修订草案相比原条例,在登记程序上作了较大修改。根据草案的规定,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都不再需要户口簿,也取消了过去对登记的地域管辖的规定。
8月13日,《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草案)在民政部网站全文公布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修订草案相比原条例,在登记程序上作了较大修改。根据草案的规定,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都不再需要户口簿,也取消了过去对登记的地域管辖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