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数据确权的相关理论受限于“有形财产”的思维定势,忽视了企业数据确权的成本和收益。基于成本-收益视角,企业数据确权不仅会增加企业数据的利用成本和执法时的“识别”成本,还无法带来数据市场交易量的增加以及定分止争产生的潜在收益。
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已部署在全国17个地区试点开展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工作。然而,全国政协常委、九三学社中央原副主席、上海市政协原副主席赵雯发现,目前各地试点做法不一致,亟需构建全国统一的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
中国工程院院士吴世忠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周汉华清华大学教授申卫星12月18日,南都数字经济治理研究中心联合清华大学智能法治研究院“第八届啄木鸟数据治理论坛”在京举办,十余位专家学者分享了对数据和人工智能领域热点话题的看法。
生产要素的变革必然会催生与之配套的利益分配机制变革。当前,数据已成为互联网时代日益重要的生产要素,潜在价值不断凸显。数据权益分配的问题是数据经济时代亟待深入研究的问题。在政策层面,我国对数据要素市场下的数据权益配置加强顶层设计,提出了相应要求。
数字经济发展是否需要对数据进行确权,取决于确权说和行为规制说哪种方案有更大的优势。对此,确权说贯彻“有贡献即有回报”之理念,在保护层面上具有层次性、前瞻性和确定性,不仅局限于消极保护,更在于促进积极利用,形成有效市场规则,在意思自治基础上实现数据要素市场化最优配置。
近期,群众反映有不法分子以我局名义发布虚假信息,谣称国家数据局颁发“个人数据资产拥有权确权凭证”,发布《关于10月15日开放个人数据资产价值变现权确权工作的通知》,联合相关单位印发《关于成立人民数据资产确权服务平台的通知》等,严重损害国家机关形象,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日前,河北日报报业集团(河北日报社)获人民数据颁发“数据资源持有权证书”“数据加工使用权证书”“数据产品经营权证书”。这标志着河北日报报业集团(河北日报社)成为河北省首家进行数据确权的媒体,河北省媒体行业数据资产化迈出实质性步伐。
来源: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12月20日电 (记者夏晓伦)“数据二十条”提出,“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等分置的产权运行机制”。将产权分置作为数据确权的探索方向,这既是对多年来理论探讨和实践经验的总结,也可以为数据流通和利用活动提供规则依据。
来源:【海报新闻】海报新闻记者 沈童 报道10月12日,山东省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在济南举行,会议对《关于加快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行了详细解读。《实施意见》的出台,是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更是把握数字化发展大势的战略选择。
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徐小琼 卓皙雯 广州报道近期,我国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推动构建数据可信流通体系。11月22日,国家数据局发布《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指引(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建设数据流通利用设施底座,支持构建企业、行业、城市、个人及跨境五类可信数据空间。
近期,数据产业发展迎来多重利好。国家数据局会同有关部门接连制定出台了《可信数据空间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8年)》《关于促进企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关于促进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3份政策文件,加快释放数据要素价值潜力。
顶层设计将形成“1+3”的政策体系。视觉中国/图人们在享受社会公共服务的同时也在不断产生各种各样的公共数据,从一座城市的水、电、气到经济运行数据,涵盖教育、医疗、社保、交通等各方面。此前,出于对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顾虑,庞大的公共数据处于沉睡状态。
◎本报记者 何星辉实习记者 夏天一算法推荐、刷脸支付、生成式人工智能……以数据为核心的一系列新业态,正让人们的生活变得更加便捷且有趣。“但很多时候,我总觉得自己好像被透视了。”11月18日,家住浙江杭州的胡淼向科技日报记者表达了自己的忧虑。
原标题:六部门发文:2026年基本建成国家数据标准体系科技日报讯 (记者刘园园)10月8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国家数据标准体系建设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正式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