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昌市法院审理了一宗涉及千万余元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千万元房款“打水漂”?小傅和小娟与某公司于2021年5月签订了《海南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小傅和小娟向某公司购买四套预售商品房,价款共计1500余万元。
【基本案情】2021年4月1日,夏某某用多个朋友的外卖软件(经营者为某科技公司)账户在某综合超市某分店(以下简称超市某分店)下了13个订单购买某品牌白酒。订单中载明的配送地址均为“超市某分店(放在服务台)”。
原告王某称其于2019年6月与被告某房产经纪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当天,王某便按合同约定,向房产经纪公司支付了一个季度的房屋租金4500元及1500元房屋押金,但被告经纪公司在签订合同后,却再次要求原告支付中介费用,原告以双方事前并未约定且合同中亦未约定中介费为由,予以拒绝,故此,双方产生矛盾,被告经纪公司也不积极履行交付房屋的义务, 故向法院起诉,要求判令被告返还原告房屋租金4500元及押金1500元。
王淅 自贡观察 韩吉尔1月11日,记者从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获悉,近日,该院舒坪人民法庭以调解方式化解70余名业主起诉某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近50起。据了解,70余名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某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中新网福建新闻2月2日电(林佳伟)近日,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装修合同纠纷。业主将新房装修外包给装修公司,双方约定四个月可以入住,结果装修公司不守信用,工期一拖再拖。据悉,2020年6月20日,江某因新房装修与某装修公司签订了房屋装饰装修合同,约定装修工期为1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