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女子入职公司被1大页乐捐制度吓退#登上微博热搜。上海柏芮思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之焰告诉北京商报记者,“倘若‘乐捐’并不是强制的,不‘乐捐’不影响任何考勤、奖金的发放,那么并不违反法律规定;倘若存在强制的行为,则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要求予以返还”。
据网络爆料,11月13日,山东省聊城市高女士因公司的“乐捐”制度,公司13天内罚了自己1050元,与公司领导协商不畅辞职。 爆料视频显示,高女士在聊城市一家房地产公司从事销售。公司负责人实行“乐捐”制度,制定了周罚、月罚等处罚办法。“工作群里几乎每天都有人在被罚款”。
资料图最近,广东广州一位女性求职者称,自己入职时看到办公室行政制度中的乐捐制度,立刻被劝退了。从网络流传的公司制度文件可以看到满纸的“乐捐”二字,没有整理办公桌,忘记关电脑,都会被要求“乐捐”,“乐捐”金额20—1000元不等,把罚钱说得这么清新脱俗,这则新闻很快冲上微博热搜第一。
据报道,近日,一网友在社交平台上称,自己在办理入职时,看到办公室行政制度中有一整页的“乐捐”制度,当即放弃签字。该公司招聘经理针对此事回应称,此举是为了让员工遵守正常制度。有律师认为,公司以捐款之名行强制罚款之实的行为并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