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11月22日电 据教育部官网消息,近日,教育部印发了《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指引》指出,明确自主经营的中小学校食堂需独立开展会计核算,加强对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学校的财务管理,指导各地科学统筹资金,全面加强监管,实现信息公开。
近日,江西省教育厅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校确保学生伙食费全部用于学生用餐,学校应落实食堂“零租赁”管理要求,通过一元菜、限价菜、免费米饭、节假日免费供餐等手段,将免收食堂租金节省费用惠及学生。
9月20日,市教育局联合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的意见》,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学校食堂财务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独立开展会计核算,单独开设食堂银行账户,保证食堂收支平衡。
近日,山东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的意见》,意见规范了学校食堂的收支行为,严肃纪律,明令严禁学校挪用食堂资金或设立“小金库”,对私设“小金库”, 挤占、挪用学生生活费的违规违纪行为将严肃查处,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近日,湖北钟祥市6所中小学共11名校领导被通报,均与变相套取食堂资金有关。据报道,这11名校领导中有人在学校食堂成本中列支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及绩效奖,有人转卖食堂食材套取资金违规发放教师值班补贴,还有人利用职务之便,在食堂采购工作中为他人提供关照,收受他人现金。
随着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等一系列文件的出台,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公务经费支出,特别是“三公”经费支出大幅度下降。但是在对各单位公务的检查中,检查人员发现公务经费的开支仍然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4月24日,记者从广西教育厅了解到,日前,广西印发了进一步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覆盖工作的通知,对2023年10月新纳入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50个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进一步明确实施范围和经费保障等要求。
清明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近期查处的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一、平原示范区祝楼乡卫生院原院长黄绍光、原副院长程大桥,副院长胡松海、会计张福庆等人自定薪酬、违规发放差旅补贴,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问题。
来源:【安徽财经网】安徽财经网讯:10月31日,记者从合肥市教育局获悉,目前《合肥市中小学食堂及校外供餐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在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对自主经营食堂、 承包或委托经营食堂、 校外供餐的管理做了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