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4个月里,家住辽宁省沈阳市的张明(化名)在某直播平台上“打赏”了一名女主播20万余元,给这个普通家庭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事后反思,张明说,在整个“打赏”期间,他没有看到直播平台对“打赏”有任何限制或提醒,否则,自己不会陷得这么深,损失这么大。
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带动了就业,盘活了经济,也方便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给社会注入了新鲜的血液。尤其是近几年,直播经济已经逐渐成为网络经济的重要支柱,不论是青年群体还是中老年退休人群,全部将目光转向了直播行业,试图抓住行业风口,利用自身优势,吸引流量,趁机捞一桶金。
据媒体报道,短短4个月,辽宁省沈阳市的张明(化名)在某直播平台上“打赏”了一名女主播20万余元。浙江温州的许先生也遭遇了类似经历。今年2月,他正在客厅看电视,孩子一个人在卧室玩手机,突然房间里传来一句“谢谢××大哥刷的钻石!”许先生发现儿子竟然在某短视频平台上充值了8039元。
25岁的大侄子多年前确诊患有精神分裂症,一直靠药物治疗;二侄子自父母去世后,没有外出务工。兄弟俩因为没有家人约束,一直沉迷于玩游戏、看直播,在多个网络直播平台上打赏共消费了158万元(包含父亲的死亡赔偿金和家里存款)。
作者:窦锋昌(复旦大学新闻学院教授,高级记者,《青年记者》学术顾问)来源:“青年记者杂志”微信公众号导 读:保障直播打赏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多元主体协同治理并且厘清各方责任。日前,上海发生了一起主播因与粉丝发生“经济纠纷产生矛盾”而被害的案件,令人唏嘘。事实上,此类案件并非孤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