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贺泓源、实习生韩畅 报道 红牛之争明显看不到终点。2024年8月1日,针对泰国天丝集团质疑长沙中院判决的声明,华彬又发布一篇声明,称长沙中院判决有事实依据,合理合法,并表示对违背契约精神的行为坚决斗争、奉陪到底。
近日,网络上突然传出“老百姓喝了多年的中国红牛被全面禁止生产和销售,市面上的现货也被要求下架,连生产中国红牛的公司也被判决要求赔偿3000万”的消息,有人不清楚红牛是不是犯了什么事儿,还是食品安全出了问题?
红星资本局4月21日消息,近日,红星资本局从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获取到一份红牛案相关最新判决书。判决书显示,2022年10月31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就天丝公司针对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北京红牛饮料销售有限公司、北京红牛饮料销售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侵害红牛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做出一审判决。
近日,泰国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表示收到一份最新的判决书,中国红牛被禁止生产销售。判决书显示,2022年10月31日,吉林高院就泰国天丝针对中国红牛旗下的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北京红牛饮料销售有限公司、北京红牛饮料销售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侵害红牛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做出一审判决:三家企业立即停止生产、销售“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立即停止使用含有“红牛”字样的企业名称,同时连带赔偿原告泰国天丝3000万元。
中国青年网讯近日有消息称,2024年1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泰国天丝公司(一审原告)与麦德龙商业集团有限公司、麦德龙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南京雨花商场(一审被告)侵害红牛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裁定麦德龙停止销售中国红牛产品并赔偿泰国天丝30万元。
近日,一纸来自吉林高院的判决书在网上流传,内容为中国红牛侵害商标专用权,要求其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对此,中国红牛生产销售方——华彬集团作出声明表示,此判决非生效判决,并不会产生禁止生产和销售的法律效果,将依法上诉。回顾事件起因,是最近泰国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公布了一份最新判决书。
红牛“50年协议”之争,法院有新裁定了上世纪90年代,中泰双方企业曾围绕“红牛”饮料在中国的独家生产销售、合资设企、合作期限等事宜签订协议书,因其中约定协议有效期为50年,故该协议一般被称为“50年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