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2006)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存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第二条 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一)消耗性生物资产,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国资委、银保监局、证监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国资委,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有关企业,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强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贯彻实施,全面提升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加大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环节的管理和指导力度,扎实推动相关企业做好2021年年报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做好企业2021年年报工作的重要意义。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国资委、银保监局、证监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国资委,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有关企业,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强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贯彻实施,全面提升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加大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环节的管理和指导力度,扎实推动相关企业做好2022年年报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做好企业2022年年报工作的重要意义。
第一套企业会计制度从1951年一直到1993年以前都是实行分所有制、分行业的会计核算制度。国有工业企业的会计制度由财政部制定,其他会计制度由有关主管部门制定。不同行业、不同所有制企业之间的财务报表缺乏可比性。1993年进行了重要改革,取消了按所有制的分类,缩减了行业类别。
《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紧密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站在会计改革与发展全局高度,提出了“十四五”时期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改革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为新阶段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改革工作指明了方向,是做好今后一段时期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制度建设工作的行动纲领。
财会〔2020〕20号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规范保险合同的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我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
前 言 为了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批转财政部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3号,以下简称《改革方案》)的要求,构建统一、科学、规范的政府会计核算标准体系,夯实政府财务报告的编制基础,2015年以来财政部相继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