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山东省教育厅发布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详情如下:我省教师资格考试收费继续执行以下标准: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每人每科次60元,面试每人次240元;
根据《全国性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公布的高校招生考试收费项目和省教育考试院近三年相关考试项目的经费收支情况,现就重新制定我省高校招生有关考试项目收费标准及相关事项明确如下:一、重新制定高校招生有关考试项目收费标准。
大河网讯 10月27日,记者从河南省发展改革委获悉,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财政厅拟调整全省教育招生考试收费项目和标准,其中普通高考报名考务费拟定为25元/科,中招考试报名费(含信息采集)10元/生,现公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7日至2023年11月5日。
8月8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规范民办高校收费管理的通知》,对我省民办高校收费管理方式进行了优化调整,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加强收费监管,更好维护学生和家庭合法权益,推动民办高等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今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了《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484号)》,明确四川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最新消息近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发布通知福建三项考试收费有调整来看详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收费标准的函福建省教育厅:转来《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商请调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考试报名费的函》(闽教财函〔2023〕92号)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教育局,各高等院校: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为规范我省研究生教育收费,促进高等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就加强我省研究生教育收费管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为维护研究生招生办学秩序和收费水平基本稳定,各高等学校向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学术型和专业型研究生收取的学费仍按原收费标准执行。
各市县财政局,各位考生: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精神,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分别于2023年5月、9月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