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近日,安徽省市场监管局会同省卫健委、省药监局印发方案,部署自今年4月1日至10月20日在全省开展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以下简称特医食品)经营秩序整治提升专项行动,规范提升特医食品经营行为,守牢特医食品安全底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近日,为进一步规范食品委托生产行为,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食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共6章36条,从明确委托双方资质、强化委托生产监督、规范产品标签标识入手,提出了委托生产报告、信用管理、协作监管等措施。
1 什么是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又称特医食品,是指为认准“小蓝花”选购时认清、认准产品包装上的特医食品专属标识认准产品名称产品标签上标示的产品名称应为产品注册批准的名称,如×××特殊医学用途全营养配方食品(粉)、×××特殊医学用途婴儿无乳糖配方食品(粉)、××
近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授权国务院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暂时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已在境外合法上市的特医食品和保健食品,将可在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以下简称乐城先行区)进口使用。什么是特医食品?如何购买使用?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氨基酸代谢障碍类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严格依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明确产品中不能代谢氨基酸的限量以及必需(含半必需)氨基酸的含量,对于维生素、矿物质等其他营养成分,可根据适用人群营养需求适当调整。
2023年6月15日颁布的《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78号),对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的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明确了新要求,向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的经营企业,应当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或者进行备案,该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近日,太仓市市场监管局开展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简称特医食品)“四进”专项行动,旨在进一步提升特医食品群众关注度,帮助辖区群众科学认识特医食品,促进特医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特医食品进养老院,为老人现场讲解特医食品典型营销骗局,传授老人科学选用特医食品、保健食品的方法。
1月9日,记者从四川省市场监管局获悉,由该局与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制定的《四川省医疗机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经营使用管理办法》,将于2025年2月6日正式施行。这将为四川医疗机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经营与使用戴上“紧箍”,更好保障患者权益与食品安全。
3月16日,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司指导下,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举办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科普宣传座谈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司司长周石平在座谈会上介绍,截至目前我国共有101个产品通过审批,这些产品覆盖了所有的年龄段。
新京报讯(首席记者郭铁)7月19日,据贝因美公告,该公司拟与桐庐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庐发展”)共同投资设立贝因美(杭州)新零售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完善新零售体系,发展线上及跨境业务。
本报讯 (肖 刚 记者李 辉)为进一步加强安徽省特殊食品市场经营秩序管理,规范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以下简称“特医食品”)经营行为,近日,安徽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卫生健康委、省药监局组成检查组,对全省部分地市特医食品经营单位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
纵览客户端讯(张欣媛 通讯员 耿梦楠)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部署要求,切实防范化解婴配乳粉安全风险,日前,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婴幼儿配方乳粉(简称“婴配乳粉”)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简称“特医食品”)销售行业开展质量安全守护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