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代国辉 3月8日,16届63次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放宽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条件的意见(修订稿)》(简称《意见》),进一步放宽“一址多照”和住所、经营场所条件,同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要求。原《意见》于2016年5月印发实施。
“一照多址”办理方式是企业登记注册便利化的一项新举措,企业可通过“e窗通”服务平台向登记机关申请增加、变更和减少经营场所,领取加载“一照多址”二维码的营业执照,企业和社会公众可通过扫码查看“一照多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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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主体“一照多址”“一证多址”登记办事指南一、事项名称:市场主体“一照多址”“一证多址”登记。二、事项范围:(一)一照多址:双鸭山市登记的市场主体;(二)一证多址: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小餐饮核准、食品经营许可(销售类)、食品小经营(不含小餐饮)备案、食品生产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