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夫妻杨某、张某年老体弱多病,生活不能自理,选择入住丰宁县某老年公寓,因二老人每月收入仅1600.00元,不足以支付养老公寓4000.00元的费用,故诉至丰宁法院要求四子女补充支付养老公寓费用以对其进行赡养。
这种模式的出现,可以说是对传统赡养方式的一种创新,通过政府的适度介入和管理,旨在强化子女对赡养责任的意识,保障老人的生活需求从2022年起,山东鱼台县各村陆续与老人、子女签订《赡养老人三方协议》,子女须定期将赡养费交给村委,村委再将费用转交给老人。
导语自古以来,对于晚年养老,我们最普遍的认知,都是“养儿防老”,而生育子女,老了就让子女来养老送终,这也是最正常不过的伦理。可是随着时代的变迁,现在“养儿防老”却变得不那么容易,尤其是当下的60后70后,经历过了计划生育,又即将步入退休生活的老人,他们的养老已经成为一个未知数。
作为子女,给父母养老,那不是天经地义吗?道理上来说有啥难呢?人老几辈子不都是这样一辈辈过的吗?更何况我们这一代人几乎都是有兄弟姐妹的,明面上可以大家一起分担,咋会叫苦叫难呢?经历过的都知道,现实并不都是如人意的,其中的苦楚和磨难超出你的想象。
前言:养儿防老是一个传统的观念,以前可能那个时候经济条件比较差,社会保障体系也不太健全,人们会把养老问题寄托在孩子身上。那时候的孩子也特别孝顺,不仅会负责父母老年的衣食住行,还会常常陪伴在父母身边。父母在,不远游。如今70.80后的我们,现在生活水平提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