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自由和清白后,张志超(左)王广超在一起1月26日上午,华商报记者从当事人(家属)及辩护律师处获悉,“山东中学生奸杀女生冤案”蒙冤人张志超的332万国家赔偿已经到账;王广超已和临沂中院签订赔偿协议,即将获得23.6万元国家赔偿。
最近张志超案重新走进大众视野,令人欣慰的是,现在的张志超已经回归正常生活5年了,会在个人账号评论区跟00后网友搞笑互动,没有一点代沟,仿佛还是当年那个少年。不敢想象如果没有当年的“错判”,他现在的人生际遇会有怎样的变化,那么阳光开朗的人,从少年到青年都被困在了黑墙之内。
现代快报讯 备受关注的“张志超案”有了新进展。据报道,2022年6月23日,山东省临沂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临沂检察院”)工作人员当面向张志超通报了检察院系统对该案的追责处理结果,山东检察院系统共10人因“张志超案”被追责。
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结张超(曾用名张志超)申请国家赔偿一案,1月26日,依法向赔偿请求人张超支付赔偿金332万元。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临沂中院充分听取了张超及其委托代理律师的意见,双方进行多次协商,就赔偿相关事项达成一致,临沂中院依法作出赔偿决定。
日前,备受舆论关注的“被羁押15年后改判无罪”的张志超,向山东临沂中院提出789万元国家赔偿获得立案,不仅如此,该案代理律师接受南都采访时透露,该案2006年宣判笔录上的签名和手印存疑,张志超和同案人王广超都表示宣判笔录上的签名不是其本人所签。
“ “如果没有这场灾难,我已经完成了学业,考上一所大学,按部就班的工作,或者学习一门技术,有了谋生的能力”。在同国家赔偿申请书一起提交法院的材料中,有一封张志超写给曾判决自己无期徒刑的临沂中院的一封信。
1月26日,根据山东高法微信公众号消息,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结张超(曾用名张志超)申请国家赔偿一案,依法向赔偿请求人张超支付赔偿金332万。2020年1月13日,张志超在被羁押了5449天后宣判无罪,走出法院。
大家好,本文由李蒙老师(张志超案平反的推动者)从他的视角来讲述一下张志超案背后的故事。文章很长,写了2万8000多字,提到很多人物。我本建议他精简一些,但他说每个曾给予本案帮助的名字都应该在这篇文章中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