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日前公布了《企业年金试行办法》,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企业年金基金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投资运营,其投资运营收益并入企业年金基金,按净收益率计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企业年金受托人应选择具有资格的商业银行或专业托管机构,作为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人。
山西晚报讯(记者 武佳)9月3日,山西晚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新的《职业年金基金管理实施办法》印发。新办法对原办法进行了修订,以进一步提高我省职业年金基金管理运营效率。职业年金基金,是指依法建立的职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养老保险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