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二百一十九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履行法律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该执行确实是要执行,但执行也不是逼着被执行人去死,甚至连生活费用都不给。
李四打输了官司,没钱还债,所以后来被法院强制执行了,李四名下的财产都被法院查封、扣押、冻结了,工资账户也被冻结了,面对这种状态的李四很沮丧,因为生活还是要继续下去,李四想着,在法院进行强制执行的过程中,能不能申请法院给自己保留一部分基本的生活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