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迟上半年实施 将行车记录仪视频作为处罚交通违法证据在沪已有先例据市公安局副局长俞烈介绍,“行车记录仪作为直接证据”已经开始逐步试行,比如公交车上的行车记录仪,已经作为占用公交车道违法行为的处罚依据;120急救车上的行车记录仪,对不给特种车辆让路的车辆记录在案。
文/袁晓彬 本文选自【网易另一面】近日,成都发生男司机打人事件(最新报道),随后因男司机行车记录仪影像曝光发生舆论反转,有人建议将被行车记录仪记录的违规行为或者事故视频直接提供给警方,减少违规行为。事实上,行车记录仪记录的作用只是提供参考,不能用做交通事故的直接证据。
此前,广东东莞一男子为帮妻子毁灭醉驾证据,在凌晨时分来到医院,偷取白大褂伪装成医护人员,然后潜入毒物受理室破坏其妻子的血样,却不料事情败露,夫妻双双获刑。7月30日,记者从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获悉,法院以该名男子犯帮助毁灭证据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据悉,该判决已生效。
原创 文昌市人民法院 文昌法院友谊需以正气为基,义气要有底线为界。——致读者俗话说:“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朋友间互帮互助无可厚非,但要讲原则,清楚什么忙能帮、什么忙不能帮,不能为了顾及兄弟义气,不惜挑战法律,反而害了自己。近期,文昌法院审结一起帮助毁灭、伪造证据案。
“砰……”的一声,让30多米外肖家河沿巷一小区的王大娘走出大门,看到一场两车相撞的”交通事故”。当事故双方来到成都市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时,真相却被行车记录仪“出卖”了———这场交通事故竟是一出“戏”!
随着越来越多的车辆不断涌入,事故发生越来越频繁,而保证事故责任评判的公证性更是难上加难。同时,越来越多的碰瓷手段也是层出不穷,让人防不胜防。也正因如此,人们安全驾车的意识逐步提升,行车记录仪慢慢成为“标配”。但前日笔者收到爆料,有车友声称自己买的行车记录仪才用了2个月就爆炸了。